建设单位名称 |
和顺都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地址 |
和顺县喂马乡后窑堤村南0.2km,天池煤矿瓦斯抽放泵站西北80m山坡处 |
联系人 |
徐雷 |
联系方式 |
15935679364 |
项目名称 |
和顺都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天池瓦斯发电项目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为充分利用煤矿瓦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顺都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天池煤业2011年瓦斯抽放系统基础数据及场地条件,本着充分完全利用的原则,拟利用天池煤矿瓦斯抽放系统抽放的瓦斯建设一座瓦斯发电厂。
该项目总装机规模:10×2MW,由瓦斯预处理系统、燃气发电系统、余热蒸汽锅炉系统、变配电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劳动定员22人,生产岗位实行四班三运转,每班8h,生产管理人员执行8h白班制,维修人员执行8h两班制;全年生产350天,年实际发电运行时间为7000h。 |
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 |
杨福玲 |
报告编写人 |
王伟、杨文玲、孙旭东、张亮亮 |
报告审核人 |
王晓红 |
类比企业现场调查时间 |
2015.10.20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高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甲烷、乙二醇、六氟化硫、工频电场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山西惟泰安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对类比企业正常运行且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对毒物、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毒物定点短时间采样共测2个工种8个检测点,噪声定点短时间采样共测3个工种17个作业点,工频电场采样1个作业点。
检测结果中。毒物: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噪声:1个工种8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频电场: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由于甲烷无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六氟化硫仅在事故状态下产生,故只对其进行识别和危害分析不对其进行检测;由于检测时间非高温季节,故只对高温进行识别和分析。 |
评价结论与意见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项目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出的防护措施后,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和接触水平可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该报告对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等描述基本完善。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全面、客观、基本准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准确。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符合要求。职业病危害与预评价报告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职业病危害与评价报告结论正确。但仍需对报告中的以下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1. 评价依据中增加《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15)、《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GBZ/T211-2008)等标准、规范。
2. 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分析中针对余热锅炉、集装箱巡检区一氧化碳、瓦斯预处理系统乙二醇及辅助生产系统六氟化硫的防护分析,并在补充措施中增加投产运行期间相应的补充建议。
3. 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要求,完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的分析与评价。
4. 补充对依托范围辅助卫生用室调查,并依据相关标准进行满足性分析与评价。
5. 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