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名称 |
和顺都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地址 |
和顺县西南约1.5km的义兴镇串村北山西和顺正邦煤业有限公司场地内 |
联系人 |
徐雷 |
联系方式 |
13834635230 |
项目名称 |
和顺都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正邦煤业瓦斯发电项目 |
评价类型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项目简介 |
该项目和顺都宝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正邦煤业瓦斯发电项目位于和顺县西南约1.5km的义兴镇串村北山西和顺正邦煤业有限公司场地内,行政区划隶属于和顺县义兴镇管辖。该项目发电总装机规模为24MW,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安装20×0.6MW配套20台0.36t/h余热蒸汽锅炉及附属设施;二期工程建设安装6×2MW内燃发电机组配套6台1.6t/h余热蒸汽锅炉及附属设施,总投资1.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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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 |
杨福玲 |
报告编写人 |
杨文玲、栗小清、孙旭东、张亮亮 |
报告审核人 |
王晓红 |
类比企业现场调查时间 |
2015.9.30 |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
噪声、高温、工频电磁场、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乙二醇 |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
山西惟泰安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10月23日,对类比企业正常运行且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对毒物(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乙二醇)、物理因素(包括噪声、工频电磁场)进行了检测,其中: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定点短时间采样共测2个工种5个检测点,乙二醇定点短时采样共测2个工种4个检测点,噪声采用仪器直读,共测18个作业点,检测结果显示噪声有4个超标点,其余检测项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因检测时间非高温季节,故只对高温进行识别和分析,不对其进行检测。由于甲烷无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只对其进行识别不对其进行检测。 |
评价结论与意见 |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项目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该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出的防护措施后,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和接触水平可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内容齐全,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为全面、客观、准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断准确;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较为准确;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各种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建议合理、可行;结论基本正确。但仍需对报告中的以下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1. 评价依据中增加《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工作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并在评价报告中贯彻落实。。
2. 在项目背景中补充一期、二期的建设内容;工程分析中明确高浓度瓦斯气体浓度组分,核实瓦斯气冷凝预处理生产工艺。
3. 进一步完善类比企业主厂房工作场所防高温、防噪声、防毒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调查,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工业建设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结合类比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可研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设置状况,完善职业病危害接触水平预测结论及该工作场所防高温、防噪声、防毒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合理性和符合性的分析与评价,并针对性提出职业病防护的补充措施。
4. 合理划分建设项目卫生特征,结合依托正邦煤业辅助用室的具体情况,完善辅助用室满足性分析评价
5. 专家提出的其它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