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长治县天然气城市管网项目

时间:2018-01-26 11:22 点击次数: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建设单位名称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 长治县苏店镇苏店村东 联系人 李杰
联系方式 15234093825
项目名称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长治县天然气城市管网项目
评价类型 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编号 VT-ZYKP-2017-004
项目简介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授权专营山西省范围内煤层气(天然气)资源集输项目的企业。公司依托山西省煤层气资源,以晋城至侯马煤层气管线为起点,主要从事全省和出省煤层气官网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实施全省和出省煤层气(天然气)的集输、销售经营和管理运行。
山西省能源消费主要以煤炭为主,煤炭消费占结构的98%以上,山西省迫切需要改变以燃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逐步实现能源消费的多元化。同时由于工业和民用大量使用燃煤,使山西省成为我国大气污染最严重的地区之一。
山西省是我国煤炭资源大省,资源量和开采量居全国第一。为了安全生产,煤矿往往将部分煤层气直接排放在大气中,一方面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破坏臭氧层,产生温室效应,另一方面又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
在山西省的“十二五”规划中,“气化山西”是再造一个新山西的重要内容。本项目的目标市场位于山西省长治县。本项目总投资15435.95万元。
本项目气源来自长治市三晋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晋城-长治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晋城-长治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2010年竣工投产,管径D508mm,设计压力4.5MPa,远期到达长子的压力为2.46~3.42MPa,设计输量为10×108m3/a。气源为沁水煤田煤层气。气源稳定可靠,储量可观,气质较好,开发价值较大,符合资源综合利用的要求。
长治县乡镇及新农村管网建设可根据城乡发展情况和天然气资源条件进行规划,管网建设可根据具体乡镇供气条件、发展、意向以及天然气企业的投资能力进行分期分批敷设。
近期至2020年,远期到2030年,本工程建设规模如下,总投资为15435.95万元。
近期气化户数:1.06万户,远期气化户数:2.86万户。
该项目不仅可进一步优化长治县能源结构,且减少城市各类用户排放物,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提高公众健康,促进经济发展;使长治县社会、经济、资源和环境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进一步稳固,使矿产资源得到合理开发。
2012年8月,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长治县城市燃气管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2013年6月8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外资发[2013]1121号文“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世行贷款山西煤层气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对本项目进行了立项。
2016年12月,山西亚能安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受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长治县天然气城市管网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017年3月,山西惟泰安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受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委托,编制完成了《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长治县天然气城市管网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具备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委托山西惟泰安全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长治县天然气城市管网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项目负责人 文慧
报告编写人 成华华
报告审核人 王晓红
现场调查时间 2017.3.17
建设单位陪同人 王向东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甲烷 一氧化碳、硫化氢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噪声、甲烷 一氧化碳、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评价结论与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描述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较全面;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4、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描述。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7、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
8、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基本正确;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9、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评价依据中删除《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
2、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补充完善发电机房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及分析评价。
3、补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调查,并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符合性评价
4、专家提出的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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