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沁县天然气

时间:2017-12-10 11:19 点击次数:
 
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网上信息公开表
建设单位名称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 山西省长治市沁县段柳村北侧 联系人 李杰
联系方式 15234093825
项目名称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沁县天然气
城市管网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类型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编号 VT-ZYKP-2017-005
项目简介 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沁县天然气城市管网项目的CNG卸气站门站合建站位于沁县段柳村北侧。近期气源来自晋中市加气母站CNG;远期来自西气东输支线“武乡-沁县”支线高压管道气源。本项目沁县CNG卸气站门站合建站设计年供气规模2778.78万标准立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项目负责人 杨福玲
报告编写人 文慧
报告审核人 王晓红
现场调查时间 2017年3月16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 武国兵
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噪声、甲烷、硫化氢、一氧化碳、柴油、
氮氧化物、采光、照明、微小气候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及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理化性质,本次检测对噪声、一氧化碳、氮氧化合物进行检测,因甲烷、柴油无检测方法、无接触限值,故只进行识别,未检测,因排污池约1个月清污一次,未遇到清污作业;化粪池约3个月清淤一次,未遇到清淤作业,故对硫化氢危害因素只进行识别,未检测。除发电机室工作场所噪声不合格外,其余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评价结论与意见 评价结论:1.该项目防护水平可基本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2.该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在采取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能够达到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要求。
意见:1.认真贯彻新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2.企业应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同时企业应当保证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评价报告意见:1、补充完善工艺装置区等工作场所工艺流程图及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2、结合现场情况,补充完善外委人员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的调查及符合性、有效性评价。3、补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的调查,并按《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完善职业健康监护的符合性评价4、专家提出的其他建议。
现场整改意见:1、为输气工配备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报警值设置为24ppm。2、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监督、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设施。3、补充完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4、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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